工作和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镇街园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为强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蜀山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商务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园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
(三)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要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监管。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税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机构、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镇街园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工商部门、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年8月6日至15日)。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镇街园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专项行动方案,进行部署动员,抓好工作落实。要以镇街园和社区、村委会为单位层层设立责任区,层层签定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社区为牵头单位,对辖区传销活动的地点、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本区域传销活动的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特别是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传销组织成员情况、藏身窝点、主要罪行和违法犯罪证据,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实施打击做好充分准备。各单位8月10日要将成立的领导小组、联系方式报送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 年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