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为创造力。 4、不断吸收新信息和新知识,能够站在时代的前列,把握本单位所处的大环境,随时调整发展方向,提高适应改革发展的能力,创新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 县市支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任务,为各类人才创造学习教育培训机会,并为员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保障措施,支行内有形无形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切实保证员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员工工资总额的1.5%,并保证其中50%的培训经费用于员工的教育、技能培训。 2、各类学习型团队普遍建立,并能够把一些在知识和经验上互补性极强的员工集中起来,共同进行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取得一定实效,并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效。 3、围绕员工的能力建设、全面发展和价值实现,重点培养员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4、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涌现出一批学以致用、学有所成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和创新成果,总结出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成功经验,实现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员工与单位共同发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评为“学习型组织”: 1、在总行、分行及中心支行组织劳动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2、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开发或研制的工作创新项目被济南分行或总行推广交流的。 (二)“知识型员工”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积极进取。 2、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 3、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习惯,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作用,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有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的能力,适应人民银行改革发展需要的基本技能和本领
。 5、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勇于创造,不断创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评为“知识型员工”: 1、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成果显著,获得分行级或以上创新成果奖,并在济南分行系统推广的; 2、具有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本专业的“行家”、“状元”或在分行级及以上的业务技术、知识比赛中成绩突出,并获得前三名的; 3、在本职岗位做出显著成绩,在上级行各类评比中获得岗位能手、标兵等荣誉称号的。 六、评选和表彰 为推动“创争”活动的开展,中心支行每年对“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原则上与年度考核和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考核同步进行。 (一)评选比例 1、“学习型组织”的评选范围:辖内县市支行,其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中心支行机关科、室、部、中心,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20%;辖内县市支行科室,评选比例一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