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努力做好理顺情绪和化解矛盾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财政拨、党费补、多方支持等办法,认真落实教育活动配套经费和配套措施,切实解决部分农村党组织缺乏活动场所和经费等实际问题,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条件。要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既引导和帮助农村党员干部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又认真帮助农村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村干部待遇,鼓励和支持他们开拓创新、干事创业,保护和调动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对涉及农村宗族、宗教、社会治安、征地拆迁、民主选举等方面的敏感问题,按有关政策妥善处理。 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农村,要深入搞好“三级联创”,抓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开展党员“五带头、五带领”主题实践活动,即:带头勤奋学习,带领群众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带头发展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带头执行政策,带领群众遵纪守法促稳定;带头弘扬传统美德,带领群众树新风讲文明;带头履行义务,带领群众完成任务做贡献。实行党员“定岗定责,联户帮带,扶贫帮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把广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动力。在党委机关,要深入开展“两提高、两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即: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运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努力探索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宣传栏,以及具有地方特色,为农村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安排在第三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委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部分党委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注意借鉴第一、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各项工作。在搞好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搞好整个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完成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其他任务。 安排在第二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因情况特殊尚未启动的单位,按照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湘先组发[2008]22号)文件要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省委有关单位、各市州委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关于部分党委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制订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