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广电系统:市电台、市电视台。同时填写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的行风问卷调查表(问卷调查表随后下发)。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行风的内容要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
(一)对经济和社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用服务类的系统和行业的评议内容为:
1、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情况。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承办处(科)室和监督投诉电话等,采取图版、公开栏等形式,在办公地点、服务窗口等显要位置公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监督投诉渠道畅通。执法工作公正、公平,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2、依法行政情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方针,把行业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规范执法,主动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等问题。
3、治理吃拿卡要报和各种“三乱”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收费罚款的标准,执收执罚行为规范,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无继续执行废止的收费项目,所收款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无借工作之机向服务对象和基层索要财物、报销个人的有关费用、吃请、收受礼物现象,坚决克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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