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证明、收费凭证和检查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经审核无误,方可拨付。五是规范培训基地的认定。认定前要发布公告,只要是合法的培训机构,认定申请就要受理,要组织由阳光工程成员单位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3、 实现“两个确保”: 一是确保培训质量。培训质量是关系到受训农民能否实现稳定就业、增加务工收入的关键因素,各培训基地不仅要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还要保证受训农民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培训结业率要达到100%;受训农民所学的专业必须同就业岗位一致,且市场需求量大,有一定技术含量,就业前景好;所学内容要满足用人单位需要,还要符合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满足受训农民未来发展要;对受训农民不仅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还要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的引导性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增强品牌意识,打造知名劳务品牌。对于敷衍应付,达不到规定的学习时间或不能使学员掌握一技之长的一律不能享受培训补贴,否则,按套取资金查处。二是确保就业效果。就业效果是衡量阳光工程实施的核心指标之一,也是扩大阳光工程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各培训机构不仅要保证受训学员转移就业率达到90%,还要保证学员的就业单位用工规范、职业稳定、工资收入高、就业环境好,省外单位月工资不低于700元,省内单位月工资不低于500元,劳务合同期不低于6个月。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意义重大。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滑县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典让(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春胜(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宋好英 张霞 郑磊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以及阳光工程服务大厅等向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开展阳光工程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使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了解规范管理年活动,参与规范管理年活动,支持规范管理年活动。
3、搞好培训。结合省、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的举办,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重点对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规范管理有关政策制度的培训,使其掌握阳光工程实施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树立“向规范要成效、向管理要成效”的思想观念,自觉执行阳光工程实施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
4、加强督查。组织相关部门对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借助《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上报完成的培训转移情况逐批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调查处理,要更多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直接走访学员或学员家庭等方式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五是严格奖惩。对于培训转移工作中弄虚作假、操作不规范的培训机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取消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资格,开展工作好的培训机构要进行表彰奖励。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