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竞赛活动方案
法文书:
对认定有违法、违章行为的车辆,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场制作《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违法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对适用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违法行为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填写各类文书一定要按规定内容填写,不得省略或简写。
四、竞赛办法:
交管总站组织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竞赛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方面同时进行:
㈠现场考评交管员的稽查工作(含指挥停车、检查车辆);
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宗违章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现场制作询问笔录,欠缴养路费案件限时15分钟,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案件限时25分钟;
㈢现场听取稽查人员对案件的分析以及对案件违章事实的认定,拟作出的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执法文书的制作。
五、评分办法:
本次考评满分为30分,实际操作科目满分为20分,理论科目满分为10分;考评小组现场给参赛人员综合评分,即时公布考评得分。
六、评分标准
㈠指挥停车要求:指挥要做到立姿端正、手势明确、动作规范,指挥车辆停放位置适当。
评分标准:满分3分,考评小组根据参赛选手的完成情况量情给分或不得分。
㈡检查车辆要求:车辆停稳后,能正确出示执法证件,明确表达检查项目,文明检查。
综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