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竞赛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使我市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总站决定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竞赛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从2008年11月15日起至2008年12月5日止,时间20天。
二、竞赛对象:
以各执法单位为一个参赛团体,单位正、副职领导和部分交管员是本次活动的主要考评对象,其中参加竞赛候选的交管员应占总人数60%以上。
三、竞赛内容:
交通运政、征稽业务及稽查工作规范,具体包括:
㈠指挥停车:
分为徒手指挥和使用停车示意牌(灯)两种。
㈡检查车辆:
车辆停稳后,稽查人员应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明确表达检查项目,文明检查。
拦截检查车辆不得超过三辆,不得同时双向拦截检查车辆。
㈢调查取证:
稽查人员对有违法、违章行为的车辆,应展开调查,提取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
㈣制作执
综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