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运行。
3.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逐步推进行政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对涉及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建立应急新闻发布制度。(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区保留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监督、动态评估,依法及时调整。建立以窗口为主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区规服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5.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梳理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本单位承办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并通过区公众信息网、网上政务大厅和部门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布。整合政府网络资源,完善我区门户网站的建设,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区规服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6.强化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全市建立的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公共服务质量标准和公共服务范围,选取2—3家街道办事处为示范单位,推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将更多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社区便民服务室办理,推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区政务中心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7.推行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成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编制,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公开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基层部门办事公开,促进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区信息办、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承办)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加大纠错力度。完善行政处罚听证、集体讨论、开门审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现场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处罚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承办)
9.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区委大规范培训干部教育活动,融入法治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学分制管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每年每人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注重效果,不走过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四)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10.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坚持便民原则,开通网上受理、相对集中受理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巩固现有行政复议陪议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