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镇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工商贸企业评估分级工作的通知》(新安监14)要求,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依法评估;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把评估工作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工商贸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评估分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成立领导小组,石向东任领导小组组长,俞靖锋、张鑫平、吕东任副组长,赵林源、俞冠明、梁铭钢、陈兰兰、王如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办。
评估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安监站要根据需要组成评估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企业的评估分级工作。评估组人员由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每个评估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
三、评估范围、重点和内容https://
评估范围:机械制造业、酒类酿造业、纺织业、食品加工制造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木加工及竹、藤制品业、金属冶炼业、医药制造业、塑料橡胶制品业、城镇燃气生产供应业、等工商贸企业。
评估的重点要放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隐患严重、重大危险源集中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评估的内容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进行,侧重从基础管理工作、基本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每年抽查一次,评估情况要分类建档,并上报县安监局备案。
四、评估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
评估总分为100分。通过评估,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级(≥80分)、“b”级(60分~79分)、“c”级(40分~59分)和“d”级(≤39分)四个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于安全条件达标、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安全评估为a级的企业,实行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其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和推广。政府将作为扶优扶强对象,相关部门将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镇安监站每二年检查指导一次。
(二)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并配备相应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人员,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安全隐患,安全评估为b级的企业,要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隐患,尽快达到a级标准。镇安监站每年度检查指导一次。
(三)对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隐患较多、安全评估为“c”级的企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除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强力推动企业安全上等级。镇安监站每季检查指导一次。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安全评估确认为“d”级的企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企业整改,通过整顿,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上升安全生产等级。对拒不整顿或整顿后仍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