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展开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7月21日至2010年2月28日)。社区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内容及要求,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三)健全机制和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3月1日至12月30日)。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构建镇政府主抓,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居民参与,共驻共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良好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加强协调,发挥好指导作用,社区居委会具体实施,发挥好自治作用,以主人翁态度创造性地抓好工作,镇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为有效抓好城乡环境进社区工作,特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社区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罗华琼负责,其职责一是负责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工作,二是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二)加大投
。入。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投入,逐步建立财政拨款、社区自筹、辖区单位和社会各界资助等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培育典型。各乡镇政府要指导社区确立工作重点,培育亮点,总结推广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四)协同配合。镇级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协同配合镇政府及社区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要充分履行职责及时为镇政府及社区分忧解困,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有序开展。
(五)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督查制度,加强此项活动的检查指导。政府督查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镇,对责任人按《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问责制办法》(试行)严格问责。从今年7月起,社区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镇整治办。然后上报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