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乡镇环境综合治理“七进”工作安排,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九届四次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对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程,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改善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和谐社会氛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题,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优势,紧紧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目标,营造“清洁、整洁、舒适”的社区居住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要按照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宣传和教育发动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强化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一是通过召开会议、设立范文之家墙报、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氛围;二是利用街道宣传之机,积极向社区居民普及政策法规,文明卫生常识及健康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知法、守法和文明卫生意识;三是利用社区文体娱乐、“坝坝电影”等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二)实施辖区整治,社区要积极协助镇政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协助镇政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和“居民行为规范工程”。一是积极协助镇政府做好场镇、巷道的清扫保结工作;二是在辖区内合理设置“便民服务张贴栏”,规范社区居民信息发布渠道,综合治理城镇“牛皮癣”;三是积极引导居民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对社区内市场、摊点、停车场进行规范、杜绝摊点乱摆、车辆乱停等现象。
(三)抓好共驻共建,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商家、居民及自愿者主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指导辖区单位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二是督促辖区居民做好楼(院)及家庭卫生整洁工作;三是督促辖区单位、商家经营门市落实好清洁绿化街容“门前三包”制度;四是主动争取帮扶部门(单位)为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解决具体困难;五是组织辖区党员自愿者、青年志愿者、低保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六是继续有效开展文明礼仪劝导、门前三包督查和街道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救助工作;六是有效监管“一河、二场、三线、四桥”的重要支节的清洁卫生和市场秩序,做到四个一个样;七是积极争创和谐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绿色社区、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和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平安家庭及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八是按照达委办城乡环境治理工程管理办法,大力开展居范文之家民行为规范工程宣传教育,对不听劝导的商家门市、居民户采取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促进居民行为意识有转变,有作为。
四、方法步骤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从今年7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5日至20日)。指导社区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