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也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
1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程序批准。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
2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收入。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户外广告特许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政府的报刊杂志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
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
6彩票公益金及发行费:彩票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7罚没收入: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所取得的资金和财物变价款。
8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主要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所属事业单位收入。
9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10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其中门诊收入包括挂号、诊察、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收入)等。包括广播电视部门有线电视收费收入、广告收入和医疗单位的医疗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二、收入管理
1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的规章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办法足额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和乱收费;也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政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