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县电子政务系统指党政机关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集成,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环境的优化,向社会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活动。就我县而言,目前包括门户网站群、县政务专网、县电子政务管理群及一些行业党政网络。
第二条”门户网站群是县在国际互联网上建设的新型媒体,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提供服务,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展示形象与本地特色,向公众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
第三条县政务专网是省市专网在县的延伸,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的非涉密专用网络,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全县各级各单位提供高速互联、资源共享、公文交换、业务协同功能的公用网络传输信道和办公平台。
第四条行业党政网络是指我县党政机关利用互联网或政务专网构建的行业业务系统。
第五条县电子政务管理群是县利用腾讯空间提供的服务在互联网上建立的用于电子政务工作联系和技术交流的业务平台。
第六条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电子政务的功能规划、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党政机关、各乡镇和省市驻庄各单位。
第二章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五统一”原则,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九条”门户网站群是县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统一规划建设的党政机关互联网建站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为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在县内达到最大整合,原则上不充许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单位建设游离于门户网站群之外的互联网站点。各单位在进行本单位互联网站点建设时必须按照县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统一数据接口进行规划建设。
第十条政务专网核心节点、汇聚节点、接入节点和线路等网络设备的更换、配置、调整统一由电信公司分公司进行维护,并对骨干网络和核心设备进行冗余。协同办公平台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管理。各接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灾防盗措施,确保本单位专网安全运行,发生事故应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告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及电信公司分公司。
第十一条行业党政网络建设除特殊行业外必须依托门户网站群和已建成的政务网络体系进行规划、布署。建设前必须将本行业网络建设方案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县电子政务管理群实行实名制管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网络管理员和文档员加入该群后必须将昵称改为“姓名/单位”格式。
第三章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运行与维护
第十三条”门户网站群是县党政信息公开的平台、对外交流的窗口、线服务的桥梁。各乡镇、各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职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群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76号)及时更新属本部门承担的任务。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将每月通报各单位的维护更新情况。
第十四条县政务专网办公平台按照“统筹规划、标准统一、信息共享、注重安全”原则,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专网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各接入单位应当建立值班制度,由专人负责专网设备的日常运行和故障报告,并在每月月底将专网运行及电信部门报修故障的情况汇总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各单位加入县电子政务管理群的人员不得利用该群发布反动言论和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为保证全县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