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市、县(区)保密部门应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奖惩考核
第三十条各县(区)、各部门网站建设、信息报送及网站留言回复情况将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信息办通过网上公众定期评议、专家跟踪考核、浏览量监测和日常监督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各部门网站进行考核。各县(区)、各部门也应将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及时更新情况作为考核单位网络管理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对信息更新清滞后、内容陈旧,重要信息不及时向主站报送的县(区)、部门,市信息办应及时督促并通报。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对在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中发布虚假不良信息,发布违反政策、法规规定信息,发生失密泄密现象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严肃追究发布及审核人员责任,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