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管理办法
,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充分发挥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县发改局、统计局要共同做好全县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向县政府汇报,并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情况。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每月5日前完成数据统计,为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县发改局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衔接,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报县发改局汇总。
三)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统计职能和行业部门、基层单位的基础统计作用。要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各部门、基层单位要及时按要求向统计部门报送基础数据,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为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不断改进分析方法,加强分析的实用性,严格把好季报检测分析质量关,做到月度有行业分析,季度有综合分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研究提出能见实效的对策措施。同时,要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调查,快速反映,立足于“短平快”专题分析方面有新突破。
五)对于经济形势分析会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及决定采取的对策措施,由政府办公室每月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和落实。
六)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和预测预警系统建设,科学判断经济发展态势,力求做到未雨绸缪;建立完善经济运行调节机制,提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能力,及时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完善经济运行引导服务机制,坚持市场导向,扩大信息交流,深入调查研究,完善信息发布和政策导向制度。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