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管理办法 >> 正文
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结,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下处分,环境建设、卫生状况较差,不参与所在地组织开展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出现突出问题的单位,给予限期整改。
对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或乱作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工作实绩、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传播淫秽书报刊、音像制品,参与聚众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创建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
对领导班子有腐败行为、主要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质量责任事故、造成社会不稳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环保意识差、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乱占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创建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给予撤销称号,收回奖牌,并公开通报。
    第十九条  文明单位如变更名称、变动隶属关系,应及时向县文明办报备案,并申请保留文明单位称号,否则视为自动取消文明单位称号。文明单位如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文明单位称号自行终止,推荐单位必须将情况呈报上一级文明办备案。
    第二十条  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原级别文明单位评选。经认真整改符合条件,达到创建标准的,可参加低一级别文明单位评选,也可参加以后原级别文明单位评选。
第二十一条  文明单位牌匾要规范悬挂。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必须在单位大门前或大厅等显眼位置悬挂最新一届、最高一级的文明单位牌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其它届别和级别的文明单位牌匾一律存放荣誉室。新一届未被命名表彰为文明单位的单位,不得再悬挂文明单位牌匾,原有牌匾由县文明办负责收回。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乡镇和各部门各系统不得命名文明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可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或以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股室等具体名称命名,不得冠以文明单位称号。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3] [4] [5]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办法
       三老人员管理办法
       谈话函询暂行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织办法
       工商联部室实绩考评办法
       任用推荐提名干部投票表决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
       完善市委运行机制试行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经…
     
    职工技能大赛动员大会讲话
    第四次安委会扩大会上的发言
    学院艺体教学工作计划
    学校德育主任岗位竞聘演讲辞
    检察院年终总结
    临床医学系学生实习报告
    师德师风集中教育和整顿体会
    勘察设计表彰大会暨新时期设计指…
    全区政企恳谈暨新春团拜会讲话
    县长庆祝第22个教师节大会讲话
    卫生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
    开展文明行车服务活动方案
    精神文明建设意见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意见
    推进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意见
    诚信文明市场创建工作要点
    省委开展文明大行动工作方案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意见
    管理办法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