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秀高技能人才人选名单。之后,根据确定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10天,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5、命名。根据公示结果,确认县优秀高技能人才名单,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命名表彰。
五、表彰及奖励
1、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2、县优秀高技能人才每年享受10天的疗养假,三年内享受一次体检,所需经费按规定由优秀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支出。
3、用人单位还应结合工作岗位和本单位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管理与调整
县优秀高技能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局、县总工会共同管理,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为主,县优秀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协助管理,每年对县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一次考核,并将年度考核材料及结果及时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档备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作为县优秀高技能人才管理范围:退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去世或调离我县的;办理退休手续的;届期内成绩平平,没有做出新贡献的;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宜作为县优秀高技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安阳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表彰和激励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农村中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民。主要包括农村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和能工巧匠。
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是指长期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农产品经营管理等工作,注重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影响力,被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并授予“安阳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荣誉称号的农村实用人才。
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真正把那些“水平高、能力强、贡献大”的农村优秀实用人才选拔出来。
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25人左右。
二、范围
重点选拔长期在农村工作第一线,直接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流通等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实用人才,并突出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兼顾农村各行各业。
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奉献精神,技能出众,业绩突出,社会公认度高,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评选。
1、在推进“农业立市”战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成绩显著,创造了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有真才实学,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3、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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