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档案,作为平时了解掌握的依据。
届满考核。任届期满的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县委组织部将派考察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的依据。
2、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凡有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
(1)在工作调动、职务调整时,主管部门应事先征得县委组织部的同意,然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2)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及出国出境讲学或考察前,本人及所在单位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辞职、退休、逝世或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查处,所在单位须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对调整后不再列入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范围的,县委组织部派人或委托有关单位领导同志与其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继续保持联系,并注意创造条件发挥他们的作用。
六、待遇
1、各级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同志每人联系1-2名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多种形式保持与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关心、爱护和支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党政领导也要经常联系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
2、建立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学习和考察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题讲座及国际国内形势。县委组织部适时组织专家在境内外进行考察,开拓视野,更新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3、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颁发《安阳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证书》,发放技术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优先解决。
5、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培训、考察、疗养休假,所需经费按规定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支出。
7、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名额的限制。
七、调整
县优秀技术人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根据平时备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作为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范围:走上党政领导岗位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调离我县的;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届期内成绩平平,没有取得新成果和做出新贡献的;逝世的。
凡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宜作为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均取消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关于进一步发挥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作用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发挥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安阳县进程中的作用,参照安阳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任务
1、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每年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的专业技术特点提出工作建议不少于两条。
2、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要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潜心研究,进行课题攻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