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管理办法 >> 正文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六) 拟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定的活动范围超越该社会团体设定的活动地域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社会团体,并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活动地域、负责人。
    第八条  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第九条  社会团体可以凭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向有关部门申请刻制印章。
    分支机构因特殊需要建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由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   社会团体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应当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二)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议;
    负责人变更的还需提交本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住所变更的还需提交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决定注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    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三)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印章。
    第十二条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应当在社会团体的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其发展的会员属于该社会团体的会员,其收取的会费属于该社会团体所有。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团体名称;开展活动,应当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反应治疗…
       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市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市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
       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
       市街道镇社会保障机构手册办事程…
       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读小巷深处的心得
    对离退休老干部人员退休症状演讲
    记者实习工作个人总结
    地税局长先进申报材料
    公司后备干部考察报告
    有关我国军事行政体系调整分析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管组织化的途…
    县档案局馆安排
    特种设备加强安全监管整治方案
    财政局长理论教育演讲材料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方案
    社会跨越发展工作意见
    推进社会管理工作意见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
    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管理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整顿工作汇报
    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建设小康社会监测工作报告
    节水型社会建设意见
    构建社会救助网络工作意见
    管理办法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