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办法 区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工作的精神,根据矿党政2008年工作总思路及要求,使我矿的干部人事工作充分体现与时俱进,适应我矿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以及强化三项管理工作的需要(强化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延长安全生产周期;强化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强化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做到四个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方向要支持、准军事化管理的目标要坚持、准军事化管理的任务要坚持、准军事化管理的激情要坚持”),使“管理工作细节化、目标任务明确化、工作过程科学化、检查监督系统化、考核评估客观化”的管理目标继续深化并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根据五条措施(①高标准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②全面发展采掘机械化;③精心组织生产,提高单产单进水平;④经营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源头抓起;⑤规范职工行为,以法管矿,以德治矿。)的要求,在“工作作风转变年”中进一步促进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激发区科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其工作绩效水平,在职工群众中起到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区科级干部队伍,促进我矿三个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经矿党政研究决定,对区科级干部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干部选拔任用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工作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同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的原则相结合,继续深化我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选人用人上,一是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年龄、不唯身份”,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二是拓宽知人、选人、用人渠道,实行“领导推荐、基层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不拘一格选贤任能,把那些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做出实绩,愿意扎根我矿工作,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成事,能带领职工积极工作、打开工作局面的人选拔上来,委以重任,使他们有施展才华的空间;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能及时制止身边的三违现象甚至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人坚决不用。三是继续推进区科级岗位职务公开招聘制度,对政策允许的区科级岗位职务实行公开招聘,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该岗位职务需要,提出招聘计划和录用条件,面向全矿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竞聘上岗;四是继续实行区科级管理干部任职半年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职务的正式聘任或任命;不能胜任职务的,解除试用职务,从而增强干部选拔工作的活力。
二、干部管理考核
为了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区科级管理干部必须以“服从一个大局、保证一个步调、坚持一个标准、树立一个形象”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对上对下一致、人前人后一致、言论行动一致、任职前后一致”,自觉树立“改革创新的形象、风正行端的形象、勤奋廉洁的形象”。要加强自我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树立时常回头看的思想意识,看一看本单位和本人的工作有哪些进步,还存在哪些不足,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推进工作。要积极发挥六种作用:发展目标从我想起;工作落实从我抓起;班子团结从我开始;企业形象从我塑起;接受监督从我做起;矛盾协调到我为止。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上下功夫,要培养个人优良的品德、坚定的信仰和坚韧不拔的精神;要宽容大方、豁达大度,主动与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