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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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按照《养护中心公文处理办法》定期向养护中心报送施工资料,养护中心各相关负责人将其整理后送至养护中心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档。 第十条 所有函件必须统一到养护中心内业管理员处进行统一编号。 第十一条 工程办公室负责每月施工单位例会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养护中心技术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表:养护中心技术资料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编号
归档文件 保管期限主管机关
建设单位
一、 工程管理类 专项工程资料 长期 长期 养护工程月报 长期 长期 年度计划 长期 长期 季度计划 长期 长期 养护工程台帐 长期 长期 函件 长期 长期 养护规划 长期 长期 合同 长期 长期 二、 巡查检查类 安全巡查简报 短期 短期 质量检查结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