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大学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不包括责任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得少于二个月。
5、临聘人员是党、团员的,如果聘用期在三个月以上,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用人部门并参加组织活动。
6、临聘人员在学校工作达到一年的,参加学校的年终考核,评定等级。
六、临聘人员的待遇
1、临聘人员的劳务费按学校统一研究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劳务费与聘用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出勤挂钩,由部门考核申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学校财务科统一发放。
临聘人员劳务费标准(元/月):
责任教师初级中级副高及以上
600元700元900元
其他人员试用期正式聘用
400850
2、临聘人员聘期达到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享受学校寒暑假假期劳务费;聘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实际工作月发劳务费。
3、学校规定的临聘人员工资中,已包含学校支付的有关保险金部分,具体缴纳由个人承办。
4、临聘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和评比活动;可申请或承担学校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评为优秀或取得科研成果者与学校在编教职工同等对待,按规定给予奖励。
七、本办法自2008年1月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