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系统督查制度及考核办法
10名的加5分,夺得前5名的加10分,取得前3名的加20分。没有专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少于5篇,办公室测试成绩位于后3名的,不得分。
2督查室人员应刻苦钻研督查业务,增强业务素质。能够结合实际,突出我市督查工作特色,每月撰写1篇督查业务文章,积极向*市以上报刊杂志投稿,完成任务的计10分;被*市采用1篇加10分;被省级采用1篇加20分,被国家级报刊杂志采用1篇加30分。全年未被*市以上工作内刊和报刊杂志采用一篇的,不得分。
3文档管理工作应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对基层报送的各类材料和各类督查台帐的记录,做到认真登记传阅整理和归档,确保不漏登漏记,不泄漏秘密,不随处搁置,不随意外借。符合上述要求的,计10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督查室人员在值日期间,做到认真负责,确保卫生区干净整洁,办公室窗明几净,无灰尘杂物,办公用品摆放齐整,开水充足。符合上述要求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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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工作(50分)
1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办公室和督查室领导临时交办的文字材料和其它任务的,计20分。
2高度重视会议签到工作,做到及早准备,提前到位,紧张有序,负责到底的,计10分。
3对办公室安排的义务劳动,能够愉快接受,积极参与的,计10分。
4对来客接待公务活动以及其它临时性中心工作,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的,计10分。
5以上工作,出现一次因自身原因造成失误的,扣20分;造成重大失误,在办公室内部或市委机关以及全市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得分。
五领导评价(50分)
年终由市委办公室及督查室领导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打分。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