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及时通报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每次督查情况均在《督查专报》上进行反馈。
5对市委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要及时提出督查建议,协助领导抓好督查。督查前,协助领导制定预案,搞好各项准备工作;督查中,安排和组织好各项活动,协助领导收集整理各类情况;督查结束后,协助领导搞好综合分析,并为修正完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进一步抓好决策落实的措施。
6市委督查室可根据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向市委提出奖惩建议。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向有关部门提出查处建议;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进度缓慢影响全局造成失误的,提出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的建议,并呈市委领导审阅。
领导批示件办理制度
一办理程序
1登记。接到领导批示件后,首先做好登记工作。登记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收件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原号内容摘要领导批示承办人承办单位转办日期上报时限。
2呈批。登记结束后,市委督查室应详细了解批示件内容,及时拿出办理意见,并将原件和办理要求密封盖章;接到*市委及以上领导批示件后,要填写《领导批示事项拟办单》,连同原件装订好,面呈承办领导阅批。领导阅批后,要对批示件和原件进行复印,将复印件转发承办单位,原件留存备查。
3督办。批示件转发后,市委督查室要及时督促,准确掌握批示件办理进展情况,保证按时办结,并以《领导批示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的形式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
4保密。市委督查室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公开场合谈论领导批示的内容和处理意见;不准在督查室以外的电脑上办理批示件;不准在办公桌上随意放置各类批示件和办结报告;微机中储存的重要批示件的办结报告,文件名称必须进行加密,并将密码登记在存档批件的信封上备查。
二办理时限
1刑事类批示件的办理需承办单位调查取证询问笔录,一般期限为15天,如案件较为复杂,可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民事类和经济类的批示件,办理期限一般为10天。
3匿名类的批示件,办理期限一般为3天,由市委督查室具体承办。
4干部作风类和群众建议类批示件的办理,承办单位需对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调查商议,并讨论其真实性与可行性,办理时限为10天。
5凡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批示件,要以文字形式向市委及市委办公室领导说明原因,并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保证在最短时限内办结。
三反馈要求
1对领导批示件的反馈,承办单位必须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一式三份上报市委督查室。报告内容包括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信中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恰当准确的调查结论符合政策文 秘 家 园 法规的处理意见信访人对承办事项的意见等。
2对各级领导批示件的反馈报告,必须经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