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的司法统计总结,少一篇分析减直接责任人20分,无司法统计总结减主任50分。
9、做好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未按要求印发《议程表》或进行讨论案件排期、未通知汇报人或者无记录一次的减直接责任人50分。
10、及时办理和答复案件适用法律的请示,不及时、不准确,一次减主任50分:
11、起草有关审判工作的综合性文件,造成工作延误的减直接责任人50分。
12、年内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未完成评比任务,减主任50分。
13、认真做好庭审观摩的组织工作,年底有总结;庭审观摩组织不力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20分,减主任10分;无总结减主任50分。
第三十一条 法警支队工作目标
1、加强法警训练,努力造就准军事化法警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并按计划施训,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减支队长50分。
2、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类案件的值庭,未按时值庭一次减主要责任人30分,减支队长10分。确保庭审秩序和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减直接责任人30分,减支队长10分。
3、保证押解工作安全。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被押解人逃跑,取消执行法警、法警支队队长和政委全年总分被押解人员受伤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取消执行法警总分,减支队长和政委100分。
4、保证执行死刑工作安全。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执行死刑工作出现一般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200分,支队长各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责任人、支队长、政委总分。执行死刑工作正规安全且无漏洞为支队长和执行法警各加50分。
5、全年协助执行和送达工作无差错。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协助送达和执行工作出现问题,一次减直接责任人20分。
6、配合政治部办理司法警察晋衔评定及时、无差错。因工作不负责任,漏报、迟报或报送不准确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50分,减支队长10分。
7、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做好机关警卫工作,确保安全。因排班有误造成漏岗,减排班人员50分,减支队长10分;漏岗一次减值班法警50分;影响紧急处置一次减直接责任
8、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五条禁令”,从严治警。违反一次减直接责任人100分。
9、领导基层法院法警工作。全年组织一次集中训练,没有组织训练减支队长、政委各100分。
10、加强枪支、警械的管理和维护,出现丢失或其它事故减直接责任人100分,减支队长50分;枪支出现严重事故减直接责任人总分,减支队长100分。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工作目标
l、围绕全院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因不尽职尽责而影响工作,一次减直接责任人50分。
2、起草各类文字材料做到及时、符合要求。因材料起草不及时、不符合要求或者被退回而影响工作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50分。
3、及时处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转办、催办、督办事宜;做好与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因未完成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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