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0.2分,扣完为止。
4、无交通事故的记3分,交通事故下降或持平的扣1分,发案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每上升一项扣0.5分。
5、无火灾事故发生的记3分,火灾事故下降或持平的扣1分,事故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每上升一项扣0.5分。
(五)加大“扫黄、打非”力度,抓好各项治安工作(8分)
1、重视“扫黄”、“打非”工作,工作制度落实,综治工作或责任制中有“扫黄”、“打非”内容的记2分,缺一项扣1分。
2、加强治安管理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文化和娱乐场所管理,大力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的记2分,无工作情况不得分。
3、乡镇干部职工中无涉黄、涉赌、涉毒案件的记2分,干部、职工参与的人均扣0.5分,扣至零分为止。
4、辖区内无新增吸毒人员和复吸毒品人员的记2分,有新增吸毒人员或复吸毒品人员的不得分。
(六)落实制度措施,加强帮教工作(8分)
1、安置帮教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措施有力的记2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两劳”人员和“五种人”有名册、底数清、活动情况明、无失控的记2分,每缺一项扣1分。
3、对帮教对象做到有考察、有评语,年终有评定的记1分,每缺一项扣0.5分。
4、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控制在5%和8%以内的记2分,两率每项上升上1%的扣1分,扣至零分。
5、对“五种人”监管措施落实,无失控现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的记1分,每上升1%扣1分,扣至零分。
(七)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分)
1、普法、依法治理和维稳机构建立,人员落实的记2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各扣1分。
2、已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取得实效,应普人员底数清、有名册的记2分,未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扣2分,底数不清,没有名册的扣1分。
3、干部、职工和在校生参普率达100%,干部、职工参考率达95%以上的记2分,上述两率达不到的各扣0.5分。
4、农民(居民)参普率达80%以上的记2分,达不到的扣0.5分。
5、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禁毒宣传(宣传要有记录)的记2分,未开展的各扣1分。
6、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有违法青少年帮教组织,青少年犯罪率得到控制记2分,上升率超过5%的扣2分。
(八)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开展“创安”和整体联防联动防范工程(12分)
1、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创安”活动和整体联动防范工程,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积极开展工作的记2分,机构和人员不落实的扣1分,不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2、建立健全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各种工作制度、台帐的记3分,没有工作制度的扣2分,不完善的扣1分;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已建立但内容不完善的扣1分。
3、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并积极开展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的记2分,坚持对专(兼)职综治干部、治保、调解、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记1分,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
4、治安整体联动防范机制运行良好,制定了整体联动方案,以书面形式健全和完善各种工作预案,各综治成员单位在防控体系建设中能联能动的记2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5、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特大案件下降的记2分,案件持平记1分,上升的扣2分。
(九)加强宣传与防范,打击处理**活动(10分)
1、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