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办法试行
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13、要教育引导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或组织集体上访、静坐、示威等活动;不参与**及封建迷信活动;不从事违反政策规定的经商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5、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16、组织生活制度。根据《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定期上党课。根据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状况,不断研究和改进活动的形式,以保证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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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