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机关人员岗位责任百分考核办法
金总额计算每1分的奖金额,每人年终考核得分乘以每1分奖金额为个人年终应得奖金额。 (二)年终考核总分数低于80分的,取消年终一切评奖资格。 (三)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扣年终奖金总额的10%;累计超过30天,扣年终奖金总额的20%;累计超过45天,扣年终奖金总额的30%;累计超过60天,扣年终奖金总额的50%;累计超过75天,扣年终全部奖金。 四、考核工作领导及分工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的领导和考核结果的审定。 考核领导小组及分工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二)机关学习及各项活动由宣传委员和办公室负责考核。 (三)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由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考核。 (四)工作业绩由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负责考核。 (五)日常考核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归档。 五、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机关在岗的出勤人员。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