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党组织建设及组织关系接转
1、退(离)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由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管理。原单位设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或虽没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但具备管理条件的,也可继续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委员会2至3年换届选举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支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中组织能力强、作风民主,有奉献精神,身体较好,公道正派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