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作以及在征期内协助征收一岗搞好各种征收工作,引起纳税人向所领导投诉,每次扣5分。
(十)、未按规定报送联系科室资料的,迟报一天扣1分。
(十一)、未完成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次扣2—10分,不服从所领导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
征收三岗考核办法:
(一)、对纳税人报送的登记表(包括开业、变更、验证、换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将登记资料及时编码,要求税务登记号、税网代码准确、唯一,不能重号、错号;致使税务登记项目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每个指标扣0.5分;税网号、税务登记号重复的,每个扣2分。
(二)、除特殊原因外,每个工作日都可代开专票,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代开专票引起纳税人投诉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将代开专票报税的,每次扣5分。
(三)、不及时受理纳税人调增、调减定额申请或不调查及调查不实,造成电脑定税指标录入有误的,每户扣1分。调整定额后,未进行后续处理或未及时催报催缴,造成纳税户扣税不成功的,每户扣1分。
(四)、每年纳税户定额情况未公开上墙的,每次扣5分。
(五)、税收票证应建立双面
结报并且手续资料完整,未按规定一项扣3分。税收票证发放应严格规定限量发放,超量发放每次扣2分。严格执行票款结报制度,确保票款的安全,凡因监督不力造成税款逾期报解,每笔税款扣3分;未督促代征单位及时足额缴纳代征税款,每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按区局有关规定办理。征收员丢失税票未及时上报区局扣5分。(六)、未按规定报送区局有关资料,迟报一天扣2分,少报一项扣4分。
(七)、负责本所各种报表、资料、法律文书的领购、发放工作,保证各种资料齐全,随时备用,缺一种资料扣5分。
(八)、负责按规定开具外销证明、进货退出、折让证明单,未按规定开具,每份扣5分。
(九)、负责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及装订定期定额户的涉税资料,并保证资料齐全,以备随时查阅,不得缺张少页。征管资料必须在当月末前按规定存档,未按规定存档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存档,每户次扣5分,缺一张(项)扣1分。
(十)、负责按规定进行本所的固定资产管理(含清理、建账造册、登记)以及各种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的管理,未按规定管理,所貌出现脏、乱、差等情形,每次扣5分。
(十一)、负责接待工作,所长未在所内,未做好接待工作及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分办、回复人民来信来访,每件次扣5分。
(十二)、负责各种报刊的及时征订造册上报(含收订费)、收集、整理、分发。未按规定办理每次扣5分,超一天上报扣1分,所内的报刊差一本(份)扣5分。
(十三)负责所内出纳工作,资金出现差错,除按实赔偿外,每发生一起扣5分。
(十四)、未完成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次扣2—10分,不服从所领导安排每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