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以上记10分,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检率达98%以上记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规范发放记4分,发现1例办证不规范或拖延的扣1分。发放假《婚育证明》的该项记零分。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按标准收费的记4分,发现一例乱收费、搭车收费的不记分。
6.按时上报省际流入人口报表(每月2号、17号前),资料装订归档的记5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7.每年开展流动人口大型清查两次,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和结果的记5分,清查次数少于两次或未上报情况的扣2.5分,扣完为止。
乡(镇)、办计生人事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一、乡镇有基本符合标准的“四位一体”机构,街道办事处有b超机,记10分,没有不记分。
二、39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40分)
1.机构设置中单设计生办的记8分,没有单设的,此项不记分。
2.计生工作人员编制数按规定备齐记6分。
3.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和岗位津贴落实的记6分,一项未落实扣2分。
4.计生工作人员中,乡镇有2名以上医卫专业毕业的技术人员、办事处有1名以上医卫专业的
5.计生工作人员中有一名计算机操作员且有资格证,记10分。
三、村、组计生队伍建设(40分)
1.100%的村(居)委会有“三位一体”阵地,有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记10分,每少一个村扣2分。
2.100%的村(居)委会、单位配有专(兼)干,村(居)委会专干中“三合一”型的专干达10%记10分,每少1%扣0.5分。其中每10%专(兼)干的工资未况现扣3分。
3.居委会、单位专(兼)干有固定工资,村专干报酬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的80%记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未兑现的不记分。
4.组有女指导员,车间、分厂有专(兼)干并落实了报酬记10分,少一名指导员扣1分,未落实报酬扣2分。
四、培训工作(5分)
乡(镇)、办事处或单位每年对村(居)委会专干和指导员培训一次以上,记5分,没有培训不记分。
五、日常工作(5分)
按时参加市、区岗位培训,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记5分,缺席(报)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乡(镇)计生财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⒈乡(镇)财政投入经费达到人均5元以上,记30分。省、市、区检查,2003年乡财政未达标的扣10分,2008年乡(镇)投入6月30日前未达到35%,11月30日前全部到位记10分,全年平时检查按投入比例记分。
2、村提留要划分一定比例用于计生工作,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全乡(镇)有95%的村达到标准,记10分,每少一个村扣3分。
3.行政经费安排到位记15分,无行政人员经费扣15分。
4.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经费投入达到50%,区下拨免费服务经费落实到位,并无虚报免费手术人数记25分,每发现一例对象没落实到位扣2分,虚报一例扣2分。
5.乡镇按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设立公示牌记10分。
6.及时上报财务资料及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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