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党总支负责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每季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各党支部负责对所辖党小组的考核,并报党总支备案。各党小组负责对党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二)对考核内容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较大问题向党总支书记汇报,并已主动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可从轻扣分或不予扣分。考核中对加分项目应提出具体事例,加分部分不计入等级考核分,但可作年终评比先进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各党支部每季度应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打分,并对加分和扣分项目进行说明,在下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及对所辖党小组的本季考核结果书面报党总支组织委员。
(二)党总支组织委员对考核材料整理、汇总后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照考核内容对各支部进行逐项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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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