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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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教育每缺一人扣1分;没有坚持周三晚上理论学习的每次扣2分;分组学习组织不得力,每缺一人扣1分;学习质量差扣1分,无学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扣1-2分。
8、及时制订和上报本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学习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和“凝聚力”工程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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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各类计划、总结、资料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每次扣1分;计划中的各项工作未按时落实每项扣1分。
9、认真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每季按时对本支部及所属党小组工作自查考核一次,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党总支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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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开展自查考核的扣3分;开展考核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
10、支部党建工作按照《党建手册》运行,认真落实《党建手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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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