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考核办法
基数 5万元
四、考核方法和要求
1.对下达基数的单位实行月度考核,当月帐面累计欠款数低于或等于基数的,当月奖金考核欠款项目得满分;超过基数该项目不得分。
2.汽车站、高港站、快客分公司除核定的正常周转金外,原则上不允许有欠缴款,如未经公司同意发生欠缴款的,当月考核追缴营欠项目不得分。
3.货运分公司、旅游分公司因实行内部“硬包”,营欠考核按承包合同进行考核。
4.凡是有三年以上难以收回的坏帐,各单位应组织力量,进行追缴,公司将根据所追缴到位数按20%进行奖励。
附件4
优质服务考核办法
1.车辆单位、汽车站因服务质量的问题引起新闻单位曝光或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奖金15%。
2.因保养修理质量引发重大机务事故扣除当月奖金15%。
3.收取保养费用,不进行保养作业的扣除当月奖金15%。
4.二级维护的车辆检验合格率关键项目,月累计达不到70%以上的扣除当月奖金10%。
5.不严格执行汽车各级维护工艺规范作业,缺项、漏项的扣除当月奖金5%。
6.不按进出厂报修、检验程序操作、开据出厂证明的扣除当月奖金5%。
7.不按公司机务管理规定擅自更换车辆发动机或车架的扣除当月奖金的5%。
附件5
车辆例保及二级维护考核办法
1.对各二级运输单位考核以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率、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按期保养率和车辆例保检查上台率为考核依据。
2.一分公司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按期保养率和例保上台率低于90%(含90%),则扣除当月奖金的5%。
3.快客分公司应根据安机处安排的车辆二级维护的保养计划,做好车辆的例保及二级维护工作。
附件6
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1.以各单位、部门考勤表为主要依据。
2.具体考核标准按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