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4.7.1 凡向技术中心资料室提交入库产品资料,必须在数据库服务器中进行数据备份,再由网管室数据管理员定期将其数据刻成光盘,以便永久保存。&nb
sp;4.7.2 各部门数据的备份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对于没有专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用户,备份方法为:指定—台计算机,然后在该机根目录(c或d盘)下给每个用户建立一个备份文件夹,每星期将每个用户需要备份的数据备份到指定计算机的指定目录下面。
4.7.3 重要数据必须到网管室申请备份,按需要加密或封装打标长期保存,需要使用备份数据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并保存使用记录。
4.7.4 网管室把各部门的数据至少每半年备份一次,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4.8 当软件系统的更新影响到公司现有的运作时,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确保相应的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得到建立或修订。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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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