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的,奖励每村30000元。
(二)各村努力发展经济,增加物业出租,给予奖励(以村为单位)
村建物业当年报建、当年验收、当年出租投入使用的出租物业、厂房奖励8元/平方米,商铺、市场奖励12元/平方米;当年报建,跨年度完成的出租物业,按验收出租投入使用年度计算。从社会上回收房产物业可参照计奖。(计奖面积以签订租赁合同计收租金的面积为准,且建设、回购必须有完备的手续及凭据)。
(三)村(居)当年度通过省、市、镇三级检查考核,并被评定为“无政策外出生村(居)委会”的奖励每村(居)20000元,被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奖励每村(居)5000元。
(四)重点工作突出奖励。(满分100分,10000元/人)
1、积极化解本村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全年没有发生非正常到市、省或进京上访的,得30分。每到市上访一宗扣5分;每到省上访一宗扣20分;每进京上访一宗扣30分。(30分)(综治工作中心)
2、村辖区内没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经市以上部门查处“黄赌毒”的治安案件,每一宗扣5分,每发生一宗命案的扣10分。(10分)(公安分局)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村组实施“两公开一监督”,村、组干部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每发生一宗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扣5分。(10分)(农办、审计办)
4、按时参加镇政府召开重大会议(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缺席会议或无事前书面请假的,1次扣2分;一般会议(除书记以外其他“两委”参加的会议),缺席会议或无事前书面请假的,1次扣1分。(10分)(党政办)
5、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按季清缴垃圾清运费;不按季清缴垃圾清运费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5分)(环卫处)
6、每新增一人就业(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并购买社保半年以上)得0.1分;本村村民每成功创业一单(新领取批发、零售工商执照并实际经营半年以上)得1分;每新领取生产加工营业执照1个并实际运作半年以上得2分。(35分)(促进就业办)
五、加强管理
(一)各村(居)委会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村干部分配方案,正副职、委员间应有差距。村(居)委分配方案于20**年8月底前送镇政府审核。
(二)村干部报酬每年结算由镇审计办和结算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核结果报镇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和补贴可按月发放,其余部分经年终考核后发放。
(四)村干部的报酬应在当年村集体经济纯收益中提取,不得透支或借债进行分配。村干部按规定领取报酬后不得再另立名目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其它报酬收入。
(五)本方案中“岗位考核奖励”及“镇政府奖励”是以百分制考核,每条最高得分不能超过该条核定分数,最低得分(含扣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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