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办)
3、有固定教育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科普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等,一年专题宣传不少于4期。(6分)(宣传办)
4、积极培养本村特色文化项目,建有一支以上有特色的民间艺术队伍,积极参加镇组织的文体活动。(7分)(宣传办)
5、辖区范围内有文体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群体性文体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8分)(宣传办)
6、有健全的妇女组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制度,有完善的资料和档案管理,年内积极开展妇女培训3次以上并积极促进妇女就业。(8分)(妇联)
7、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100%解决落实外嫁女及其子女分配。(5分)(妇联)
8、工会共青团组织健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制度,有完善的资料和档案管理,团员推优率达100%。(4分)(团委)
9、有社区(农村)志愿者(义工)服务站,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稳定的义工队伍、管理制度及各类资料、档案完善;经常开展助困助学、敬老助残、安全教育、维权帮教等志愿服务;每个季度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次。(6分)(团委)
10、巩固省级卫生村成果,年度复检评分达90分以上。年度复检评分在90分以下的每降1分扣1分。(10分)(卫生办)
11、庙社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正当活动安全得4分,要及时掌握和处理乱建庙社,滥塑宗教造像行为得6分。(10分)(统侨办)
12、有分管领导分管统侨工作,对辖区在外的华侨、港澳台同胞要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并能确保联系到位。(8分)(统侨办)
13、健全民兵营、连组织,落实“四个基本”建设。(4分)(武装部)
三、经营纯收入提成奖(结算中心、审计办)
(一)年经营纯收入10~100万元(含)的村,每人每年计提10000元。
(二)年经营纯收入100~200万元(含)的村,每人每年计提20000元。
(三)年经营纯收入200~400万元(含)的村,每人每年计提25000元。
(四)年经营纯收入400万元以上的村,每人每年计提30000元。
注:经营收入为应达帐的收入,未达帐的收入不得计算,当年应收款项与上年相比,增长20%(20含%)以下的,扣减当年经营纯收入提成奖总额的20%,增长20%以上的扣减当年经营纯收入提成奖总额的50%。
四、镇政府奖励
(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奖
各村应于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由镇财政结算中心及农办审核,经镇主管领导审批。各村应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不得超支。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年度预算外开支的,要提出书面报告,经镇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经审计确认,按要求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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