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三)村(居)“两委”成员的职责
村(居)委会必须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创建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工作,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群众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要求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四)考核小组职责
负责对各驻村工作组每个月的工作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上报,每期进行实绩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村(居)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发出“提醒提示”,年终未实现指标的,提出不得参加当年的先进评比,驻村工作组成员当年内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奖励升级,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享受计划生育先进奖励金。
三、基本要求
镇、村(社区)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七条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一)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与村(居)委会及驻村工作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进行目标考核。年初定计划,年底实绩与驻村工作组报酬挂钩,实行奖惩。
(二)抓政策落实。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开拓创新思维,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三)抓基础信息。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信息。
(四)抓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五)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确保育龄妇女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
(六)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有效地对违反计划生育对象进行惩罚。
(七)抓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组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3。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