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分)5、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年度任务取得成就;(15分)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5分)7、参加政治理论等学习情况;(10分)8、文明服务;(5分)9、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5分)10、工作创新,为局争得荣誉。(5分)
五、考核标准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为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二)称职、合格为60–8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事假按月不超过五天。
(三)不称职、不合格为59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差,出现有明显的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无故有旷工现象。
六、考核方法
根据考核内容采取平时、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首先,由工作人员主管领导和所在部门的科室、站所长,以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实际表现为依据,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做出正确的评价,并根据考核内容给每个工作人员打分、写出评语,占40%,其次,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工作人员的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调查给每个工作人员打分,占60%,最后将考核情况的汇总,作为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平时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的公务员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能享受任何奖励。平时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本考核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实施。附件: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