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队伍建设考核管理办法
公室主任。
(二)为了给有效合理的考核提供客观依据,企业管理部务必加大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安全技能等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事务记录制度。企业管理部安排的劳动纪律检查和安全、技能培训检查每月至少分别开展2次,并有详细检查记录。
(三)依据监察部(保卫科)工作记录和企业管理部备案的员工处罚记录进行治安与法制考核。依据交通事故备案资料进行交通安全考核。依据培训组织人员工作记录和培训考试(考察)成绩进行员工培训考核。依据经理办公会意见进行其他考核。
(四)在经济责任制中考核单位的奖罚金额不能单独由其所属某次级单位或个人承担,在经济责任制中明确的个人奖罚金额不能再进行二次分摊。在员工队伍建设考核过程中发生的单位款项,不论是奖励还是处罚,各单位在接到经济责任制考核通知后3日内,按业绩或失误责任落实到员工个人,并以书面形式经企业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评会研究决定。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经济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