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待老年人管理细则
>第十六条对不按本细则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改正;拒绝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由市老龄工作机构提请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对不按本细则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改正;拒绝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由市老龄工作机构提请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