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网络审批与电子监督的规划
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各部门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测,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协调小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市直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采取各项措施,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行要求,确保本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无特殊情况,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审批。
(二)统筹资金。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审定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并根据财力状况统筹考虑,安排建设资金。市财政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由市财政局按相关标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和通报制度,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单位和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协调小组通报,督促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系统建设和上线运行任务的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做好与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的衔接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本行政区域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工作。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