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堂后勤财物管理制度
1、食堂后勤财物管理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食堂物品(酱油、米、食用油、煤气等)的采购、领用应建立出入库台帐。
2、食堂物品的采购应有2人以上进行采购,应“量出为入”,避免一次性采购过多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审批制度,采购发票不仅要有后勤采购人员签字,还必须要有物品的领用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
3、日常的一般蔬菜采购,也应有2人以上共同采购。同时要使用统一印制的“食堂蔬菜采购单”,明确注明采购蔬菜的明细内容,包括蔬菜名称、斤两、所购摊位、摊主姓名等信息。采购完毕后,采购人员应签字确认。
4、食堂工作人员应每天将“食堂蔬菜采购单”复印件予以公示,“食堂蔬菜采购单”原件交后勤管理人员作为食堂核算凭证。
5、食堂后勤管理人员应按月进行核算,“损益表”经后勤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予以公示。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存放在固定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三、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制度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确定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食品质量及来源。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
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