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议事决策规则
的意见。
(2)研究全县性卫生工作任务和需要全局动员的重大问题及其工作方案。
(3)考核各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各科室阶段工作安排意见。
(4)交流、讨论其他重要事宜。
2.局务会议议事决策程序
(1)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局长主持。局长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科室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的,可通知该科室其他同志列席。
(2)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在每月底或次月初。必要时局长可随时召集。
(3)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会议记录经会议主持人签字后归档。局务会议决定、决议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查办。
(三)科室工作会议
1.科室工作会议议事决策范围
(1)总结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研究制定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决定有关落实措施与责任人。
(3)研究科室职能范围内的业务工作,提出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策的方案。
(4)研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2.科室工作会议议事决策程序
(1)科室工作会议由科室负责人召集与主持,必要时邀请局分管领导列席指导。
(2)科室工作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事决策内容要有详细记录,会议主持人签字。
五、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县卫生局议事决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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