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级后备干部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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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局)级后备干部三年内必须至少参加一次在市委党校举办的脱产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参加一次以上其他类型的研讨班、短训班,三年内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干部在参加培训期间应按要求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参加干部理论知识考试和法律知识考试,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
3、三年内达不到脱产培训时间要求或未能取得《白山市干部理论知识学习合格证书》或《白山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合格证书》的干部,不列入拟提拔为县(局)级干部考核对象。
4、干部通过组织渠道参加由上级党校、干校或高等院校脱产培训的,相当于参加市委党校培训,所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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