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文本
3.3.2.5 记录重要危害和影响
a)直属企业应将已确定的hse的显著危害和影响形成文件
b)直属企业应记录适用于其活动、产品、服务的hse方面的法规、要求和规定,以确保与这些要求和规定相符。
3.3.2.6 建立详细目标和量化指标
a)直属企业应建立适当、具体的风险评价目标和量化指标。这些目标与量化指标应根据公司的方针目标、风险管理要求、生产及商业的需要而制定.并且是可验证的、现实的和可实现的。
b)作为风险评价的后续工作,直属企业应制定有关hse关键性的管理活动和任务的量化指标,这些指标在生产活动中应是具体可行的。公司还应定期评审这些指标的连续性和适用性。
3.3.2.7 确定和评价风险控制措施
直属企业应采取措施来削减风险及其影响。风险削减措施应包括预防事故、控制事故、预防急慢性职业病、降低事故长期的和短期的影响等部分。
3.3.2.8 风险评价报告
直属企业应定期根据风险评价情况编制出风险评价报告。
3.3.2.9 实施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a)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随后的工作要求有可行的管理和现场监督规定,并要求操作人员对其理解和掌握。
b)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条件、投资和效益分析、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采取必要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3.3.3 环境因素评价
直属企业应建立并保持环境因素评价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服务中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从中判定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企业在制定环境目标时,应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3.3.3.1 环境因素的确定范围
a)生产工艺;
b)维修保养
c)检验、分析、检测设施;
d)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购;
e)设备更新;
f)产品运输、贮存、使用和服务等;
g)废弃物的处理、贮存、处置和利用。
3.3.3.2 环境因素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确定和评价环境因素:
a)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发生变更;
c)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3.3.3.3 判定重要环境因素的依据
评价重要环境因素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
a)有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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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