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地税局会议制度
于能够合并的,经领导或科室相互协调后合并召开。
(三)各单位召开有乡镇(办事处)和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必须先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召开。
(四)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到异地召开会议,如确需到异地召开会议的,应事先报局办公室,再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会议管理制度
于能够合并的,经领导或科室相互协调后合并召开。
(三)各单位召开有乡镇(办事处)和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必须先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召开。
(四)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到异地召开会议,如确需到异地召开会议的,应事先报局办公室,再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