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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
落实电力“上大压小”政策,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二十六)省委宣传部
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宣传党和国家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普及节约(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宣传节能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单位、个人的事迹,曝光严重浪费资源的现象。
(二十七)省教育厅
加强中小学、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培训。
(二十八)省广电局
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播放节能、节水等公益广告。
(二十九)省总工会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推动节约型企业、节能型企业建设。
(三十)团省委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能源的良好习惯。
(三十一)省科协
围绕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三十二)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人事厅、省效能办
建立各设区市党政班子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对各设区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并作为干部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十三)省监察厅
对违反节能法规行为进行督查。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省经贸委为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经贸委主任担任。联席会议议事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环资处,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预定召开联席会议时间,并提前会商各成员单位,收集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确定会议议题,正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根据联席会议的议题和内容,联席会议将邀请其它省直有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或市县有关部门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和参会单位通过会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省经贸委跟踪落实联席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报告有关落实情况。
《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文网 www.gwku.net,欢迎阅读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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