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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内部管理,迅速传达和落实上级指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农业事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和完成,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1、参会人员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站(校),种子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请相关人员参加。
2、召开时间
局务会议每周一上午8点30分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3、会议内容
(1)、及时、准确地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市会议和文件精神。
(2)、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通报当前工作,及时研究处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下步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一周开展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
(4)、其它工作事宜。
4、会场纪律
(1)、凡参加局务会议的人员,须按时到会,迟到者,由局办扣该科室年终考核2分。并处罚迟到者每次5元,由局办通知局财务科办理。不得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参会者,须会前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请假。
(2)、进入会场,务必将手机、柯机关闭(局领导手机调到振动档)。
(3)、开会期间,参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中途有事,须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报告,同意后方能进出会场。
(4)、开会期间,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并保持会场安静。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和研究局属重大问题,提高领导班子对全局工作的决策能力和驾驭能力,促使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1、参会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正、副局长出席,局属各服务中心主任及局办公室主任列席。需要时,可通知相关科、室、站、校、公司负责人参加。
2、召开时间:
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紧急重大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处理,可随时组织召开。
3、会议内容:
(1)、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并制定有关的贯彻落实措施。
(2)、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工作。
(3)、讨论和研究已提交给局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和事项,并作出决定或决议。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听取局属各服务中心(或部分服务中心)的工作汇报或专题汇报。
(5)、议定其他应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审定的工作事项。
4、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会议前讨论和研究的重要议题和事项,由局办公室书面提出,局长审定。局属各服务中心及所属种子公司需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问题和事项,须在局长办公会议召开2天以书面形式提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梳理后,统一向局长提出书面报告。
(2)对没有事先向局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的议题和事项,局长办公会议不予讨论和研究。
5、会议纪律及要求:
(1)原则上在正、副局长到齐或三分之二正、副局长出席召开的局长办公会议,所讨论和研究作出的决定或决议有效。
(2)严格执行会议保密制度。参会人员未受组织委托不得向任何部门和个人泄露会议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