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为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不断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员教育联系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是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的议事机构。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由所属支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吸收其他相关单位参加。xxx党(工)委为联系会议组织领导单位。
第二条 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员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本单位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
3、听取成员单位党员教育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研究本单位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的意见;
5、研究部署每5年一次的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第三条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本部门在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1、纪检部门:牵头负责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宣传党风党纪、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评选表彰勤政廉政党员典型。负责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网络建设。组织编写党风廉政教育材料。
2、政工科:负责全局(街道)党员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局(街道)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党员干部素质培训工作、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以及重大题材、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会同纪检查、党办提出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的意见。
3、党办:会同政工科负责全局(街道)基层党员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工作、基层党员党课教育工作以及先进典型采访宣传等工作;负责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管理和评比表彰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基层党校教材编写等工作。
第四条 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一般由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交换意见,沟通信息,统一认识,研究工作。联系会议由政工科负责召集。
第五条 联系会议的议题,应在每次会议前的一个月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拿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联系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事项,政工科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联系会议上予以通报,或通过其它形式予以反馈。
第七条 联系会议日常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各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科室为联系会议联络科室。
第八条 严格按照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党员教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名单。
xxxx年xx月xx日
xxx党员教育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x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副书记
成 员:xxx(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xxx政工科,xxx科长为办公室主任。